转:【教务科】关于2015-2016学年学生修读学分的公示
来源:自动化学院
发布时间:2016-06-14
各学院: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批准的学分制收费办法,我校本科生从2007级起实施学分制收费。现将2012-2015级学生2015-2016学年学生修读学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6年6月14日至6月20日。 请组织2012-2015级学生予以核实,若有异议,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由学院审核后确有异议的,填报《南京邮电大学按学分收费异议汇总表》(附件2),由学生本人签字,经分管教学院长(主任)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6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。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,孙秋芬,电话85866256。 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