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【教务科】关于2015-2016学年学生修读学分的公示

来源:自动化学院   发布时间:2016-06-14



各学院:

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批准的学分制收费办法,我校本科生从2007级起实施学分制收费。现将2012-2015级学生2015-2016学年学生修读学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6614日至620日。

请组织2012-2015级学生予以核实,若有异议,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由学院审核后确有异议的,填报《南京邮电大学按学分收费异议汇总表》(附件2),由学生本人签字,经分管教学院长(主任)签字盖章后于2016620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。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,孙秋芬,电话85866256


附件1:2015-2016学年学生修读学分统计表.xls

附件2:南京邮电大学按学分收费异议汇总表.xls


教务处

201661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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