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: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】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标兵奖” 和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教发〔2016〕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标兵奖”和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,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标兵奖”、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和“优秀教学管理奖”评选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“教学标兵奖”和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评选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在编教师。 二、评选条件 按照《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标兵奖”、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和“优秀教学管理奖”评选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 “教学标兵奖”、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不可兼报 。 三、推荐名额 1.“教学标兵奖”推荐名额:
2.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推荐名额:
四、材料提交要求 1.教师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申请,填写《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(2016版)》(附件2)、《2016年“教学标兵奖”申报者课时列表(本科)》(附件3)或《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(2016版)》(附件4)、《2016年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申报者课时列表(本科)》(附件5),一式一份,并提供教改项目与成果证明、指导学生实践获奖证明、科研成果证明、发表的教改论文证明、课件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套,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。 2.各学院(部)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由学院遴选推荐,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以学院(部)为单位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《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“教学标兵奖”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6)、《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7)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42室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:jwc-jsfz@njupt.edu.cn。 联系人:陈嫒琳,电话:85866570。
请学院(部)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,坚持标准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附件: 1.附件1-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标兵奖”、“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”和“优秀教学管理奖”评选办法(修订).doc 7.附件7-2016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汇总表(2016版)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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