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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【教务科】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自动化教学科研   发布时间:2013-05-02
【教务科】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4-29 浏览次数:

教发〔2013〕14号

各学院(部):
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11]1号)、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苏教学[2010]20号)和《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修订)(校教发〔2012〕8号)的文件精神,为了做好本学期的转专业工作,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评审小组(成员名单见附件1)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面向对象
本次转专业面向智育排名在本专业前10%(含10%)以内的学生;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申请转专业。
二、工作步骤
1. 各学院(部)在5月6日(星期一)前将接收外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(2011级、2012级均按照不超过接收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%,总人数以2013年3月公布的人数统计表为准)和各接收专业的专业要求、考核方案(含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等)报教务处(见附件2)。
2.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(部)接收计划情况,在5月8日(星期三)前确定并统一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和考核方案。
3. 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5月13日(星期一)前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3)并附家长(或监护人)同意的书面意见,报分管教学院长(主任)审批。
4.各学院(部)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,并根据文件要求控制转出学生规模,即一年级学生转出一般不超过专业人数的3-4%,二年级学生转出一般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-2%,并填报《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4),连同学生申请表于5月15日(星期三)前报教务处。
5. 教务处于5月17日(星期五)前汇总各学院(部)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,教务处预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,参加拟转入学院(部)组织的考核。
6. 接收学院(部)的考核与面试工作原则上安排在5月21日(星期二)至5月24日(星期五)进行。
7. 接收学院(部)根据考核情况并参考学生以往考试成绩,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,填写《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入学院(部)考核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5),于5月28日(星期二)前报教务处。
8.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(部)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以及各专业接收与转出人数,提出初审意见,并报校级评审小组审核,通过后由分管校长批准,于6月上旬上网公布。
9.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,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(部)和接收学院(部),向学生所在学院(部)发放学生转专业
通知书,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到接收学院(部)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11]1号)文件的规定,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(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)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。
2. 请各学院(部)做好转专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,同时将《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》(见附件6)告知学生,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。
3. 请各学院(部)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,细化工作流程,严格按照《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修订)(校教发〔2012〕8号),并结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11]1号)、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苏教学[2010]20号)文件精神,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。
4. 接收学院(部)要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习指导、学生管理等工作。
四、说明
1.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一学生,按已完成的学期成绩计算排名,即2012级申请学生计算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排名;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大二学生分段统计智育排名,即分别计算大一一学年的排名和大二第一学期的排名,只要有一段达到“前10%”,即可认为符合条件,但需在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(部)推荐栏分别填写两个在本专业智育排名的比例。
2.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联系人:于华,电话85866256,电子邮箱jwc-jwglk@njupt.edu.cn。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。
附件: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本科生 转专业 通知
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
2013年4月28日印发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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